江苏省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信息技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领域通过重组的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委科办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大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是江苏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定位是支撑国家量子科技的重大需求,推动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领域的高水平研究,聚集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开展高效   率合作与学术交流,开放共享高质量创新资源,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

第三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牵头依托单位为南京大学,参与依托单位为量子科技长三角产业创新中心,遵循“聚焦目标、强化优势、交叉融合”的原则,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资金管理体制。

第二章 运行与管理

第四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遵循管理委员会领导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由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设立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并根据实际需要聘用1~2名秘书,协助处理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

第六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成员由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聘任有威望的专家为学术顾问。

第七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定期召开学术委员会,审议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及发展规划,评审开放课题。

第八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定期编制工作总结和有关调查统计报表,包括科研项目进展、科研成果产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根据建设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成果按如下规则署名:

        中文名称:江苏省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南京大学,苏州,中国。

        英文名称:Jiangsu Key Laboratory of Quantum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Nanjing University, Suzhou, China.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条  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财务政策严格管理。牵头依托单位和参与依托单位应对量子信息重点实验室建立单独核算的经费管    理制度,对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分别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量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